“之前是我不懂法律,犯了错误,我会接受教训,以后再也不这么做了!”今年9月初,藤县检察院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刘某通过巡护拆鸟网、清除山林猎捕工具、开展林业养护等生态养护工作,并在当地开展保护森林防火、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等公益宣传活动,该案系梧州市首例因非法狩猎而以公益诉讼“劳务代偿”案件,让“猎捕者”真正成为“保护者”。
野生动物是极其珍贵的自然资源,滥捕滥食野生动物不仅会影响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还会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隐患。去年以来,藤县检察院自觉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突出公益诉讼, 找准野生动物保护“着力点”,创新公益诉讼“3+”(诉前磋商+公开听证、劳务代偿+经济赔偿、检察建议+建章立制)办案模式,打造公益联盟,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的长效机制,筑牢野生动物保护网。截止今年11月底,共立案办理21件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8件,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诉讼8件,诉前结案13件,追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40万余元。
“诉前磋商+公开听证”高效办案
“听证会开到村委,全程土白话,真的很接地气,村民很喜欢,希望能开展更多类似的活动,让更多村民也参与”,作为听证员的梧州市人大代表唐宏辉会后说道。2021年3月30日,藤县人民检察院就张某锦等3人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案发地濛江镇大德村的村委会举办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梧州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当地小学教师代表共3人担任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还有当地政府、林业站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和当事人等共15人,并有多名村民自发参与旁听。通过深入当地群众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带案深入群众,贴近村民,近距离接受监督,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扩大宣传教育面,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
非法猎捕、狩猎案件绝大部分都是直诉案件,几乎都适用认罪认罚和速裁程序办理,办案期限上给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带来一定被动。对此,藤县检察院坚持诉前实现公益保护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以“诉前磋商+公开听证”协同推进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共诉前磋商9件、公开听证13件。
让精细办案成为常态。藤县检察院一方面加强与森林公安、林业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前置监督触角。在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前就提前介入调查涉野生动物案件线索,提前掌握公益受损事实,并建立专门台账实时动态跟进监督,为之后的立案及公告争取时间、赢得主动。另一方面在调查、明确当事人赔偿意愿、家庭情况基础上,加强释法说理,争取当事人在较短时间内主动赔偿并公开赔礼道歉,无缝对接认罪认罚工作。在公告期内积极督促相关权利主体介入和当事人开展诉前磋商达成磋商协议,并集中对已赔付到位或达成磋商协议的案件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益救济客观、全面。
“劳务代偿+经济赔偿”创新公益修复方式
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没有赔偿到位,当事人又实在无赔付能力怎么办?藤县检察院对该类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当事人都在农村,有些甚至是低保户,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困难,法律意识淡薄是他们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为此,该院将实际修复受损生态与加强普法作为该类案件办理重点。结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要求,公告期内督促相关权利主体介入与当事人开展诉前磋商,对因经济困难确无能力赔偿的,通过“劳务代偿+经济赔偿”方式创新办案,2021年共有4个案件以劳务代偿方式办理。
“家里已经没钱赔付了,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的劳务代偿方案。” 案件当事人刘某北说道。2019年5月份开始,刘某北违反狩猎法规,在藤县金鸡镇一山地非法狩猎,并将猎得的画眉鸟出售牟利,经评估,刘某北需要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2万多元。2021年6月16日,藤县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检察案件中发现了该公益线索,随即立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审查,为尽快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办案检察官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后,刘某北主动赔偿了部分该案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但还剩6000多元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因经济困难等原因尚未赔付到位。面对当事人实在无执行能力的情况,办案检察官根据相关规定,于2021年9月2日组织主管部门、当事人双方就该案环境资源损失费赔偿进行磋商。经磋商,双方自愿达成劳务代偿协议。
劳务代偿期间,当事人通过巡护拆鸟网、清除山林猎捕工具、开展林业养护等生态养护工作,并在当地开展保护森林防火、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等公益宣传活动,通过现身说法,切实提高农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不仅让“猎捕者”真正成为“保护者”,同时彰显司法温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检察建议+建章立制”筑牢野生动物源头保护网
“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只是治标,建章立制才能从源头管控,标本兼治。”藤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李永说道。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滥捕食野生动物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巨大隐患,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针对辖区出现的一系列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藤县检察院及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聚焦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深入行政机关及相关场所调查核实,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3份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执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及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
“现在自然环境变好了,野生动物也多了,村民们如果不懂法,滥捕滥杀野生动物就犯法了,得好好教育村民,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藤县天平镇罗漫村党支部书记说。
抓源头、抓重点、抓系统。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藤县林育局印发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健全了林业部门野生动物巡查机制、线索核查反馈机制,明确责任,开展网格化管理。市场监管、林业、公安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健全了巡查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野生动物养殖繁育单位、餐饮酒店、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公共交通工具、货运站场、客运站等重要场所开展检查50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近1000人次,拆除鸟网100多张,查处野生动物违法案件2起,收缴并放生鸟类野生动物44只。野生动物猎捕、交易、运输、经营等各环节得到有效整治,源头保护野生动物成效明显。
(李继远 黄雪媚 农政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