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善变“白马王子”的面纱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1-06-08  分享到:

“我可以想你吗?”“真的好想你。”这是离异陶女士近乎卑微的“诉求”,她不在乎他“借”了自己多少钱,不在乎这笔钱他会不会还给自己,只是奢望能够抓住这一点点情感寄托。然而,一切都成了泡影。当她知道聊天记录上的那个人连姓名都是假的时,终于幡然醒悟,踏进派出所的大门,向民警诉说自己一年间的“恋爱经历”,并揭开“白马王子”的真实面纱。

2016年12月的一天,陶女士在微信上认识一名自称“潘某”的人。“潘某”给陶女士的印象,是帅气多金的“白马王子”。两人在微信上相谈甚欢,感情迅速升温。“潘某”告诉陶女士,他未婚单身,经营一家快餐店,有多处房产,还投资工程项目。“潘某”声称要到陶女士工作所在地办事,于是两人相约见面,见面后便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离异后的陶女士面对这枯木逢春般的“爱情”欣喜万分,对“潘某”自然是深信不疑。

半年后,“潘某”终于露出狐狸尾巴,抓住陶女士对自己的感情和信任,开始不断以各种理由“借”钱。

2017年6月,“潘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叫陶女士在借贷平台上借款给他,于是陶女士在“借呗”和“拍拍贷”平台共借4200元给“潘某”。一个月后,“潘某”又以相同的理由借走陶女士的信用卡消费,20177月至9月共计消费11205.25元。在此期间,陶女士曾多次打电话或发微信叫“潘某”及时还信用卡账单,但“潘某”以各种理由搪塞。陶女士心生疑虑,将信用卡挂失。

陶女士将信用卡挂失后,“潘某”没了“经济来源”,于是找到陶女士。在“潘某”的哭诉和承诺下,陶女士又心生怜爱,决定为了爱情牺牲,拯救他的事业。这时,“潘某”介绍自己的“姐姐”给陶女士,在“姐姐”的安抚下,陶女士放下心中疑虑,再次将信用卡交给“潘某”周转资金。20179月之后,“潘某”用陶女士的另一张信用卡共消费21050.95元,直至20182月,“潘某”拉黑陶女士的电话号码,微信信息不再回复。

“失联”之前,“潘某”还承诺陶女士:“给我半年时间,到时候会把欠的钱补上。”陶女士对此深信不疑,没有选择报警,而是追问“潘某”:“你能补回我的心吗?”

半年后,陶女士的电话号码仍旧是被拉黑状态,但两人在微信上聊了起来。再之后,陶女士见过几面“潘某”,追问还款也是无果。

今年4月,蒙山县西河镇某村的潘某被陶女士“逮个正着”,但陶女士傻眼了,此潘某非彼“潘某”,眼前的这个潘某她并不认识。经过询问证实,陶女士才得知,自己苦寻的“潘某”是该村的陆某军。陶女士对这段“爱情”的幻想终于破灭,次日便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于5月将陆某军抓获归案。陆某军对诈骗陶女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抓获陆某军之后,民警以为此案已尘埃落定,不承想黄女士出现了。黄女士得知陆某军被抓获归案,马上到派出所报案,称今年1月至2月被陆某军诈骗27700元。随后,莫女士也来到派出所报案,称今年3月被陆某军诈骗49000元。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陆某军在20176月至今年3月期间,以欺瞒手段骗取陶女士、黄女士、莫女士钱财,数额巨大,涉嫌犯诈骗罪。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蒙山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陆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蒙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陆某军,并向蒙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蒙山县法院审理后,以犯诈骗罪判处陆某军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责令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蒙山县人民检察院  周鹏  江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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