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少年迷途知返,不公开听证显检温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1-05-21  分享到:

“我以后都会遵纪守法,再也不会动歪心思了,我是爷爷的长孙,爷爷现在生病,我一定好好照顾爷爷,好好做人。”小军在不公开听证会最后陈述环节说道。

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2021年5月18日上午,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韦焕成主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军涉嫌诈骗一案召开刑事案件不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辩护律师及法定代理人等受邀参会。

交友不慎失足犯错

“我朋友说这样可以得钱,我以前也被别人以这种方式骗过钱,所以我一时想歪了就走错了路……” 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室主任朱英莲在审讯小军时,小军道出了自己犯罪的缘由。

2020年,小军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思想上产生了投机取巧的想法,7月29日,小军使用自己的QQ号在QQ群里面发布发红包有返利的活动。被害人信以为真,便添加了小军的QQ。后小军以要交参与费、手续费、交易费才可以返利为由,诱骗被害人4800元。案发后,小军的家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小军是家里的长子,家里还有弟弟妹妹需要照顾,这个孩子平时都挺听话的,我和他爸爸都忙着做工,疏于对他的管教,加上他认识了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学会了一些不良的习惯,这才导致了今天走错路的结果。”小军的母亲面对检察官难掩内心的忧伤。

“迷途知返仍是好少年”

朱英莲综合全案证据,认为小军实施了诈骗的行为,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案发时小军还是未成年人,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谅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小军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

“小军,现在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你好好接受考验,认真反省自己的过错,定期进行思想汇报。”朱英莲在宣读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时语重心长的对小军说道。

“我犯了错,检察官多次耐心的对我进行教育,我现在意识到错了。爷爷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弟弟妹妹还小,爸爸妈妈又要赚钱养家,而我是哥哥,照顾爷爷是应该的。”经过几个月的考验,小军认真悔过,并主动承担起照顾爷爷的工作。

看着小军从刚开始误入歧途懵懂犯错,到如今孝顺家人,主动承担起照顾爷爷的工作。一步步的转变,让朱英莲倍感欣慰。

不公开听证让“未来可期”

5月18日,小军的考验期到期,藤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会上,朱英莲向参会代表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和法律适用情况,以及小军在六个月考验期的具体表现,综合案情和社会调查报告,对小军涉嫌诈骗一案宣布不起诉决定。韦焕成表示,小军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但他还是未成年人,对其适用不起诉决定,对他的今后人生也是一种挽救。

“法律惩治犯罪是手段,但也有教育职能,最终目的还是促使犯错的未成年人改正错误,顺利回归社会。”参会代表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合理合法,支持不起诉决定。

“感谢,还是感谢,你们检察院不仅对我的儿子作出不起诉决定,更是帮我教育好了我的儿子,我们一家人都非常感谢检察院。”小军的妈妈激动地说道。

法律无情,司法有温,在法律框架内以人文关怀来看待罪错,是藤县检察官们不变的坚持。2020年以来,藤县检察院共对4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藤县人民检察院 胡家榕 黄雪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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