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盗窃案宣判,周某某被苍梧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周某某作为某银行大堂经理,原本有着令人羡慕的光鲜职业,却染上了网络赌博的恶习,经常利用“8亿彩”以及其他网络平台进行赌博。后因深陷网络赌博漩涡而心生邪念,其利用在办理业务时帮助客户开通手机银行和电子支付等业务,经常接触客户个人信息资料的职务之便,秘密窃取客户的钱财,因此身陷囹圄。堂堂经理一念之间成为“梁上君子”,令人唏嘘。
经查明,2019年7月至9月期间,周某某在为前来办理开通手机银行、注册支付宝、支付宝账号绑定、修改支付宝密码、捆绑微信银行卡等业务的客户提供服务时,趁机获取客户的银行卡信息和支付密码,并通过将自已的微信绑定客户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完成微信绑定客户银行卡操作,或者修改客户的支付宝密码等方式,秘密将客户的账户作为自己的“提款机”,多次通过“8亿彩”APP和其投注赌博的网站上盗刷、套取了多名客户银行卡中的存款及支付宝备用金等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
苍梧县检察院认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为客户办理业务等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遂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查明,周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结合犯罪数额以及情节,遂作上述判决。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在办理相关银行网络业务以及进行网上购物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让他人获取自己银行卡账号及密码、微信支付密码、支付宝密码、银行短信验证码等其他可能导致泄露个人身份等信息,养成保护个人信息的良好习惯,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同时也要远离赌博等其他不良习惯,莫要等到走上犯罪道路时才后悔,彼时悔之晚矣。
(江旺懋 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