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集中宣判5起涉毒案 11人获刑最高16年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0-06-28  分享到:

6月22日,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藤县人民法院对5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森学、韦友水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十二万五千至一万元不等。

此次宣判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并全程进行网络直播。被告人陈岂岳曾凡锦、李华锦因运输毒品分别获刑十五年、十五年、十一年;被告人吴志文、吴春兰因贩卖毒品分别获刑十二年二个月、十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徐波因非法持有毒品获刑二年八个月;被告人森学因非法生产制毒物品以及非法持有毒品,数罪并罚,获刑十六年;被告人韦友水因非法生产制毒物品获年,被告人韦友河、韦友满、韦彬友均因非法生产制毒物品获刑六六个月。

据了解,上述五起案件涉及的罪名有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四种,11人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最高刑为16年,重刑率为90.91%,彰显了藤县法院依法严惩涉毒犯罪的成果与决心。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以及被告人家属等30多人旁听了宣判。宣判结束后,藤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夏通报了该院2020年以来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刑庭负责人就与会人员的提问作了积极回应。

 

(祝裕旺 魏朝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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