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藤县人民法院对5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韦森学、韦友水等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十二万五千元至一万元不等。
此次宣判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并全程进行网络直播。被告人陈岂岳、曾凡锦、李华锦因运输毒品分别获刑十五年、十五年、十一年;被告人吴志文、吴春兰因贩卖毒品分别获刑十二年二个月、十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徐波因非法持有毒品获刑二年八个月;被告人韦森学因非法生产制毒物品以及非法持有毒品,数罪并罚,获刑十六年;被告人韦友水因非法生产制毒物品获刑八年,被告人韦友河、韦友满、韦彬友均因非法生产制毒物品获刑六年六个月。
据了解,上述五起案件涉及的罪名有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四种,11人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最高刑为16年,重刑率为90.91%,彰显了藤县法院依法严惩涉毒犯罪的成果与决心。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以及被告人家属等30多人旁听了宣判。宣判结束后,藤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夏通报了该院2020年以来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刑庭负责人就与会人员的提问作了积极回应。
(祝裕旺 魏朝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