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5日,“老赖”吴某因涉嫌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被藤县法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藤县公安局于
2002年至2003年间,藤县法院审理了原告陈某诉被告吴某等人系列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吴某等人向原告方返还借款本息126万多元,并承担诉讼费用4万多元。判决生效后,吴某等人不仅没有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反而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竟玩起了人间蒸发把戏,消失得无影无踪。藤县法院依法查封、拍卖了被执行人所有的两间房屋,偿还了部分欠款。此后,被执行人吴某等人一直藏匿在外,案件久拖未结,权利人因此蒙受了重大损失。
去年12月中旬,梧州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相关情况,督促“老赖”们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吴某仍然心存侥幸,拒不履行判决。藤县法院执行人员经过严查细访,终于得知吴某正藏匿在梧州市区某处。之后,藤县法院执行人员赶到梧州市依法搜查了吴某的人身及住处,并在吴某身上当场搜出现金2000元,在其卧室床垫底下搜出借条2张、收据1张、邮政储蓄活期存折一本。经调查发现,吴某曾出借和支付他人定金各5000元,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