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在行动】 冥币“神似”人民币! 检察机关督促整治维护伟人形象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0-04-08  分享到:

“原来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冥币不可以卖,听了你们的宣传才知道。”苍梧县某祭祀用品经营店的店主说道,“这种图样的冥币销量好,我们也就跟着进货了。”

近日,苍梧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依法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多处祭祀用品经营店有售卖仿制各种面额的人民币样式冥币。这些冥币颜色、图案与现行流通或者曾经流通的人民币极为相似,图案上面印制有伟人肖像和水印,主要区别就是把人民币图样上的“中国人民银行”改成“天地通用银行”等。乍一看,很多冥币与真钞十分相似。

苍梧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经过调查取证后,及时向院领导请示。苍梧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兆军批示:高仿“人民币版冥币”泛滥热销,损害人民币权威、侵犯金融秩序。将伟人肖像印在冥币上,也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要及时发力,整治市场乱象!

很多群众对生产、销售这类冥币的行为见怪不怪,其实这是违法行为!人民币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冥币做成人民币的样式予以焚烧,极大地损害了人民币权威,妨害了人民币管理秩序;而将已故国家领导人、革命先辈和各族劳动人民的形象在冥币上使用,更是严重地损害了党和国家领导人、革命先辈们的光辉形象,违背了人民的意愿,伤害了社会公众对伟人和革命先辈们的精神情感,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3月30日,苍梧县检察院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苍梧县支行等单位召开生产、销售高仿人民币版冥币公益诉讼磋商会,向各部门提出目前发现的冥币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的问题,并就如何整治生产、销售,加强法律宣传进行了讨论。会上,苍梧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锦梅提出,建议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丧葬、祭祀用品店销售“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行为进行查处;加强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对辖区内祭祀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加大对相关损害人民币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祭祀。

3月31日、41日,苍梧县检察院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苍梧县支行、县民政局等部门依法对冥币滥用人民币图样现象进行专项联合执法活动。先后到旺甫、梨埠、六堡等镇销售祭祀品的店铺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商家仍存在销售高度模仿人民币、滥用人民币图样的现象,工作人员立即开展批评教育,责令其停止销售,对这些冥币当场扣查,并向商家以及周围的群众讲解《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关于禁止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做商业促销宣传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政策。 通过此次联合专项整治活动,提高了店主的法律意识,表示不再进货销售,自觉抵制人民币版冥币。

清明节将至,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生产、销售仿人民币图样的冥币,拒绝购买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发现这种违法行为积极举报,维护伟人形象和精神。下一步,苍梧县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实践,切实履行好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黄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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