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环节加持,全力跑出检察“加速度”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0-03-11  分享到:

3月4日,在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会议室内,该院公诉人黎卓全利用远程视频系统连线法院、看守所、辩护人,完成了长洲区首例涉疫情犯罪案件的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黄某漂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该案是长洲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的两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件之一,不仅是长洲区首例完成庭审判决的涉疫情犯罪案件,也是首例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实现“无接触”开庭审理的涉疫情案件,其成功审结在疫情期间具有重要意义。

“当天受理,当天批捕;当天审查,当天起诉;从批捕到判决只用了五天时间。”说起该案的特别之处,公诉人一针见血提到了“快”。

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从严从快处理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乃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所需。为突出办案成效,把握好严格依法办案和提高办案效率的平衡,长洲区检察院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优先办理、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三个环节有机整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涉疫情办案工作按下“快进键”。

目前长洲区辖区内共发生四起涉疫情犯罪案件,案发后长洲区检察院均第一时间派出检察官提前介入,着重对证据固定、取证程序提出侦查意见,在侦查阶段就严格把握证据标准,为案件快捕快诉奠定基础。在批捕和起诉阶段,长洲区检察院实行专人专案、优先办理,其中有2件涉疫情案件在受理当天即批准批捕,次日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并依法提起公诉,将检察环节的办案期限压缩为2天,全力启动检察“加速度”,为案件办理争取了宝贵时间。

此外,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对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求,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办案人员对符合从宽条件且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并向法院提出轻缓的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建议。疫情期间,长洲区检察院共提起公诉28件34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26件32人,适用率达94%,法院受理后均适用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其中包括2件涉疫情案件,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事实上不仅涉疫情案件,疫情期间的所有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已成为办案新常态。如何适应疫情防控的需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确保司法办案工作在检察环节的高效、便捷,是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大考。依托着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依托着智慧检务创新工作的全面探索,我们检察机关有信心在按下“加速键”的同时,能把控好方向盘,跑出最完美的检察“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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