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成为奇缺物品,但一些不法之徒竟然趁着防护物资紧缺的严峻形势,抓住人们的恐慌心理,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
疫情期间,长洲区发生两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件,长洲区检察院得知后马上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检察机关在这种特殊时刻,对大发国难之财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许荣如是说。
长洲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后,与侦查人员同步了解案件情况,特别就调取双方微信聊天、转账记录等方面的证据固定、取证程序提出侦查意见,从严把握证据标准,为下一步案件办理夯实基础。
由于提前介入及时,证据链条完整充分,公安机关分别于2月26日、27日将两起案件移送长洲区检察院审查批捕。该院马上启动涉疫案件快捕快诉办理程序,于当天对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做出批捕决定,实现了当天受理、当天批捕的良好效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在疫情期间曾因购买口罩被诈骗,后来自己因赌博缺钱用,遂萌发以同样方式实施诈骗赚钱的念头。2020年1月30日至2月8日,郑某通过微信朋友圈虚构其有防护口罩出售的事实,骗取被害人支付购买防护口罩款,先后诈骗6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两万余元。另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紧缺之机,在其没有口罩现货和货源的情况下,于2020年2月13日至14日,以销售口罩为名通过微信三次骗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币三千多元。
目前,黄某某诈骗一案已于3月2日移送长洲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继续开通“快速通道”,于当天完成审查,依法提起公诉,再次为涉疫情物资案件的办理启动“加速度”。另一起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
(陆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