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检察院化解社会矛盾案件获评全区精品案件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0-01-10  分享到:

近日,藤县检察院办理的钟某坤失火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

2018年10月5日,钟某坤在藤县塘步镇某村的责任山进行炼山的过程中,因刮大风不慎引发山林火灾,造成附近30.24公顷山林被烧毁。四天后,钟某坤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2019年4月29日,藤县检察院检察长何凯兵作为承办人来到钟某坤所在的村委会,向村委干部、村民详细了解、核实钟某坤的家庭情况和案发时情况。

“老钟确实不容易,夫妻二人都是残疾人,家里还有个年老多病的老母,基本没什么家庭收入,但是老钟这人勤劳俭朴,这次炼山导致发生的火灾,真可算天灾人祸、时运不济啊……”村委干部感慨。了解到钟某坤家庭比较拮据,何凯兵帮助钟某坤联系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藤县检察机关认为,钟某坤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构成失火罪。但他能在事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加上他的生活比较困难,从对其家庭、对社会和法律效果适用等方面考虑,建议判处钟某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我知道我犯了法,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引发了山林火灾,犯法了受处罚是肯定的,非常感谢检察官这段时间的诚心帮助。” 同年5月9日,钟某坤在充分了解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和获得法律帮助的基础上自愿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同意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办理的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这不但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工作方向的指示,检察机关的工作更应时刻体现执法为民。”该院检察长何凯兵如是说。

该案中,检察长亲自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带头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引导被告人接受教育改造,又成功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黄雪媚 胡家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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