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一男子杨某水,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在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取保候审期间,多次深夜驾驶摩托车外出“巡街”,锁定停放在路边或市内小区停车场的奔驰、宝马车辆,趁夜深人静、四周无人时,先后下手盗走六副奔驰、宝马车后视镜,价值合计人民币13915元 。近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危险驾驶罪,合并判处杨某水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2018年4月18日凌晨2时许,杨某水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没有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酒后驾驶一辆无牌燃油二轮车沿梧州市鸳江大桥从河东向河西行驶。在酒精作用的推动下,杨某水骑车至大桥西侧桥头时,迎面撞上了桥面中间的交通标志警示牌,造成其本人受伤,杨某水醒来时发现已经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鉴定,杨某水当晚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13.23115mg/100ml。后经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杨某水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2019年3月25日,杨某水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区分局刑事拘留;同月28日,被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区分局决定取保候审,同日被释放。
在取保候审期间,杨某水游手好闲,苦于没有生活经济来源的他决定找点来钱快的“路子”。一次偶然的机会,杨某水听到朋友说奔驰、宝马的车后视镜价格高昂,一副后视镜竟高达两千元时,其忍不住动起了小心思。于是,杨某水在没事做的时候就骑着自己那辆无牌摩托车在街上瞎溜达,到一些小区内的停车场锁定奔驰、宝马车辆的固定停放地,为盗窃做好前期准备。
锁定目标后,杨某水于5月16日至26日期间先后六次到市内小区停车场或路边盗走奔驰、宝马小车的后视镜共六副,分别价值人民币1750元至3315元不等。盗得后视镜后,杨某水则通过淘宝、微信积极联系买家销售宝马、奔驰等车辆镜片,并通过快递以郭某的名义将后视镜邮寄到外地出售获利。
案发后,多名受害人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经过警方缜密侦查,掌握了杨某水多次犯罪的事实,并对其进行监控,伺机实施抓捕行动。
5月27日晚,在尝过不劳而获的甜头后,杨某水正准备像往常一样到停车场内将锁定的宝马车辆后视镜盗走时,被循线追踪的警方人赃并获。
长洲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也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水犯上述两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水既犯盗窃罪、又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在盗窃部分,属多次盗窃,可对被告人酌情从重处罚;退赔了部分被害人的后视镜,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在危险驾驶部分,被告人酒后无驾驶资格驾驶无牌车辆,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水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两罪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签字具结,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杨某水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岑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