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每一起案件就是我的使命”
    ——记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钟晓路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9-11-05  分享到:

深秋的夜,宁静安详。在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有一间办公室依旧灯光明亮,女检察官钟晓路正埋头在堆积如山的卷宗中,细致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从检14年,她从一名青涩的书记员、助理检察员一步步蜕变成今天的员额检察官。

“作为一名党员检察官,我要牢记入党初心和为民宗旨,以担当有为、争先出彩的实际行动来践行初心和使命,时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当前开展的主题教育,钟晓路说。作为检察官,让她最牵挂的事情是“手头上的未结案件”,让她感到最欣慰的是“案件中的每一位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惩治犯罪的最终目的是预防犯罪,办案不仅仅是让违法犯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更重要的是引导更多的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这是钟晓路从检以来一直坚守的理想信念。

初心不忘  一心只为守护正义

从检以来钟晓路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接触案件当事人800多人,“其实他们向检察机关提出的各种诉求,归根到底是他们对办案效率和公平正义的追求。”钟晓路对案件当事人的真实诉求深有感触,让她从内心立下了“真情为人民,铁心守正义”的诤诤誓言。她就像一朵铿锵玫瑰,绽放在充满凛然正气的检察战线上,用秉公执法守望着正义,用无悔青春照耀着检徽。

作为一名女检察官,每次有人问到工作感受,她的回答总是:“忙!真忙!非常忙!”简单的话语里,却深含了她对每一个案件、每一个涉案当事人沉甸甸的责任,映照着每一位检察官的从检初心---坚守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也许在别人的眼里,检察官有着无限风光的一面,但他们看不到检察官背后默默的付出。尤其是办案工作的忙碌和辛苦,不仅体现在审查、摘录、分析堆积如山的案件材料,更体现在法庭公诉席上指控犯罪,与被告人、辩护人斗智斗勇。

在人少案多的常态下,检察官只有时刻保持旺盛的斗志,坚守“诉得出、辩得赢、判得了”的办案理念,自信地走上庄严神圣的公诉席,从容应对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才能更好地捍卫法律的尊严。每当亲朋好友劝她注意休息,多陪陪家人时,她总是这样回答:“我是一名人民检察官,这是我的职责!”

不久前,钟晓路下乡回访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被害人是一个未成年人,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母亲几年前因车祸离世,她便与姨妈相依为命,生活十分困难。那一天,钟晓路还没走进家门口,女孩就兴冲冲地跑出来,紧紧地拉着钟晓路的手,在她那张还带着稚嫩的脸上,满是欣喜。原来钟晓路是这个案件的主办检察官,在她的严正指控下,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她看到被害人的家庭困境,决定伸出援助之手,不仅为她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更时常带着生活用品去探望被害人,鼓励她对生活重拾信心。她说:作为一名检察官,对待群众要像对待亲人一般,这样才能真真切切去帮助群众。

重任面前 勇挑担子做表率

2018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钟晓路作为公诉科科长,义不容辞挑起本院扫黑办主任的重担。在“7.01”涉黑专案分工时,尽管她手头上还有几个紧急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要办理,她还是毅然选择负责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部分的审查工作。

“7.01”涉黑案涉案嫌疑人总共35名,移送的卷宗有100多卷,单单是涉黑罪名的卷宗就将近40卷。面对一叠叠厚厚的案卷,钟晓路从千头万绪中静下心来慢慢梳理,她一遍一遍的深入细致地审查每一个案件事实,认真分析每一位犯罪嫌疑人在每一起犯罪事实的地位、作用,推敲每一个案件存在的问题、疑点。连续三天,她奔走梧州、藤县、蒙山、苍梧等多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认真听取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了确保案件的质量,她积极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联系、沟通,先后向侦查机关列出详细可行的退补侦查提纲80多条。经过她和办案组的共同努力,历经无数次修改,反复分析论证每一起犯罪事实的证据、犯罪构成要件,终于形成了16万多字的审查报告,长达27页的起诉书、2万多字的公诉意见……针对该案大部分被告人对自己涉嫌涉黑罪名有异议以及出现部分被告人对部分事实翻供情况,钟晓路与办案组成员多次一起研究、认真研判庭审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制定详细的出庭预案。

经过充分的准备,她把预计10天的庭审活动提前3天完成。在确凿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以梁庆为首的涉黑成员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大部分均表示认罪伏法。

“现在,关于这个案件的每一名被告人涉嫌多少个罪名,涉嫌多少起犯罪事实,在每一起事实中充当什么身份以及其案件的地位、作用,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钟晓路肯定地说。正是她这样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最终对黑恶势力进行有力指控。

刚柔并济 始终坚守法律底线

案件或许有大小,但司法公正却没有大小之分,无论大案要案还是普通案件,钟晓路都是同样认真对待,一丝不苟。

黄某某作为原岑溪市民政局局长,身居高位,却没能守住底线,她勾结本单位负责财务、接待人员一起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据了解,黄某某在侦查阶段开始阶段对抗组织的调查,面对自己涉嫌的问题百般狡辩,是出了名的“不好惹”。钟晓路在办理“7.01”专案的同时接手这个案件,对她来说无疑又是一个挑战。

该案卷宗40多个,涉案总金额近500万元,涉及行贿人员众多、时间跨度大、受贿次数多。钟晓路用双肩扛起了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的责任,她攻坚克难,加班加点认真把每一起案件事实一一梳理,把每一个疑点一一排除,及时与办案部门沟通、补充收集证据,及时准确对案件提起公诉。该案在法庭审理阶段,黄某某对自己涉嫌受贿的数额闪烁其词,提出种种理由,企图减轻自己罪责。在庭上黄某某及其辩护人避重就轻,甚至提出办案部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情形,需要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的辩护意见。面对百般狡辩的被告人,钟晓路不卑不亢,从容应对。她通过充分运用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及严密的法理,有力驳斥黄某某及其辩护人,并结合该案的实际,分析黄某某走上职务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从情、理、法三方面在对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黄某某在最后陈述阶段对于自己犯罪行为进行忏悔。

法院最终判处黄某某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20万元。法院判决全部采纳公诉意见,黄某某也最终认罪伏法,没有提出上诉。

在办理梁某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梁某某涉嫌多次贩卖毒品的事实,但梁某某除了供述被现场抓获贩卖毒品的事实之外,对另外与他人一起共同犯罪毒品的犯罪事实拒不供认。钟晓路通过案卷了解到梁某某之前曾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可观的收入和一个幸福的家庭,因吸食毒品后逐渐堕落,导致妻离子散,于是他破罐子破摔,吸毒成性难以戒断。为了获取毒资,梁某某铤而走险走上了贩卖毒品的道路……当钟晓路在看守所讯问梁某某时,她先与嫌疑人聊起了家常,和他一起分析其走上吸毒、贩毒道路的原因,再结合本案的事实与证据释法说理,让他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认罪伏法,争取从轻处理……

“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这些话,你说到我心坎里去了。我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我决心改过自新!”钟晓路在办案过程中对嫌疑人的循循教导,让嫌疑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办好每一起案件是检察官的使命!”钟晓路说,从她穿上检察制服那一天起,她一直秉持初心,执着耕耘,用忠诚捍卫法律的公正和尊严,用实干担当检察官的责任和使命。

 

 

 

(莫菲婷)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