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室操戈,“竹”成大错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9-10-27  分享到:

以案说法:

“一次庭审,对自己而言,真的是上了一堂最具教育意义的法治课。我俩既是叔侄又是邻居,却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反目成仇大打出手,反目成仇。请检察官放心,我们今后一定会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增强自身法治观念,努力做一名遵法、守法、敬畏法律的好公民。”在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时,被告人钟某松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后悔的说道。

2019年4月,钟某松家的竹子生长茂盛,伸到了钟某木家。钟某木就到房屋楼顶用钩刀砍伸过来的竹子,钟某松看见后,非常生气,于是捡起石头扔向钟某木,两人随即发生口角,进而都拿起砍刀相互斗殴。过程中,钟某松用刀砍中钟某木的头部和手部,致钟某木轻伤。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钟某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遂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钟某松提起公诉。最终,钟某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竹子乃“君子”的化身,是感物喻志的象征,它表现着自强不息、顶天立地的精神。亲戚、邻里之间应该互帮互助、友好相处,不应因为一点小小的摩擦而拳脚相向,遇到凡事都应保持一颗冷静的头脑,学会包容与忍让。本案中的钟某松因一时激动大打出手,将侄子钟某木打伤,造成了两叔侄反目成仇,也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何来“君子”脱俗气节一说?武力并不是解决事情的方法,只会导致事情愈发恶劣,化干戈为玉帛,何尝不是明智之举。

 

(卢捷、邓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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