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创亮点 维护稳定促和谐
梧州市司法局创建亮点见成效
近年来,梧州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住“打基础、创亮点、保稳定、促和谐”的思路,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农村法律助理员、警民联合调解室、普法艺术团的作用,求实务真、开拓创新,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梧州作出贡献。
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第一道防线”
一是建立“大调解”网络。近年来,市司法局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按照“纠纷发生在哪里,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的思路,构建了以县(市、区)司法局为指挥协调中心,镇(街道)司法所为纽带,镇、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为主阵地,调解小组和调解员为“排头兵”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共建立调解委员会1101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66个,村(社区)调委会987个,其他调委会48个,全市有调解人员9031人。健全的调解网络为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完善制度夯实基础。近三年来,市司法局重点抓好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首先是争取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其次是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调解室建设。到目前止,全市共有57个乡镇调委会、77个村(社区)调委会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987个村(居)调委会已有513个建立有调解室,基本达到了“六有”即有专门办公场所、印章、牌子、文书、制度、台帐。第三是建立各项制度。人民调解组织按司法部的要求,统一了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基层乡镇(街道)调委会全部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台帐。
三是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筑牢“第一道防线”。近年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方针,重点抓好在水库移民、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征用补偿、企业改制、城市拆迁、为农民工追讨工资等方面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5131件,调处24980件,调解成功23950件,调解成功率达95.3%。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60件89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76件849人,制止群众性械斗27件314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9件3246人,基本上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无积压”,成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农村法律助理员:维护稳定的“生力军”
2007年8月,我市在全区率先组建了一支1884人的农村法律助理员队伍,这是我市维稳工作的创新工程、亮点工程。工作中,农村法律助理员认真履行法制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农民维权员的“四员”职责,广泛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排查化解农村生产经济活动和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纠纷矛盾;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社情民意和矛盾纠纷苗头情况,成为党委、政府的“千里眼”、“顺风耳”;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农村法律助理员在维护我市农村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梧州,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是一支维稳的“生力军”。据统计,从2007年8月我市组建农村法律助理员队伍以来到今年11月份止,全市农村法律助理员单独调解或由乡镇司法所协助调解的纠纷共5129件,其中调解山林、土地、水利纠纷2952件,调解婚姻家庭纠纷935件,调解邻里纠纷806件,调解其他案件436件。制止群体性械斗6起,防止群体性上访5起。案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2%。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如:蝶山区夏郢镇农村法律助理员卒锦清在调处工作中正直不阿,遭到不法分子伺机殴打报复,凛然不惧,仍然一如既往坚持履行一名农村法律助理员的神圣职责。苍梧县广平镇调村法律助理员练六全是一名村医,担任法律助理员后,利用村医人缘好的优势,一年来,共调解村上矛盾纠纷28起,成了有名的医治民间纠纷“医生”。 去年十七大前,万秀区旺甫镇某林场出现纠纷,个别村民挑动部分群众对该林场权属及收益提出争议,并秘密纠集人员集体上访造大声势。座落在该林场附近行政村的法律助理员获悉后,立即将农民群众思想动态和上访人员活动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使党委、政府及时有效地对上访人员进行疏导和劝返,维护了一方稳定。
警民联合调解:调解纠纷“减压阀”
为了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大胆探索调解矛盾纠纷的新机制,从2005年6月起,市司法局与市公安局联手建立25个联合调解室,创新治安纠纷、民间纠纷警民联合调解机制。工作中,社区调解员和派出所民警按照“能调则调,当处则处,调处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共同接待群众来访,解难答疑,为当事人指出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和途径,及时调处化解各种治安纠纷和民间纠纷。该项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和自治区政法委的肯定。据统计,截止到
普法艺术团:法制宣传的“流动大舞台”
为了更好地发挥普法宣传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我市“五五”普法宣传力度,我市在2007年成立了梧州市普法艺术团,这是我市普法宣传工作亮点,在全区是首创。
这支以营造社会浓厚的法治环境,让老百姓以学法、守法、用法为己任的业余普法艺术团体由梧州市司法局负责指导,成员由各行各业的离退休干部职工文艺爱好者组成,他们定期不定期到市各城区、社区、各县(市、区)农村进行义务巡回演出,他们创作的节目《六叔六婶话计生》、《偷鸡风波》、《家和万事兴》、《跳楼》、《我要读书》、《以案说法》等剧目,让许多观众印象深刻,赞不绝口。艺术团通过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文艺宣传形式,及时向市民、农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推进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到目前,这支普法艺术团已先后深入到我市岑溪市糯垌镇平坡村、长洲区竹湾村、蝶山区工厂路小学、蝶山区塘源村等各大社区、学校、乡村进行了近40场演出,教育群众多达10万人次,被群众称为普法宣传的“流动大舞台”。
(吴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