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救人还是先报警?未料,你却选择逃逸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9-08-09  分享到:

交通事故,是每一个人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相信大多数人都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采取救人、呼叫救护、报警、取证以解决问题,但实际上一般人遇到事故都会感到惊慌。

2018年8月22日,被告人黄某驾驶普通货车驶入龙圩区西南大道的某小区,当车辆行驶至小区一斜坡时,因黄某操作不慎致使车辆往后方倒退,导致车辆与在小区人行道内打扑克的被害人黎某、李某、刘某、严某发生碰撞,造成黎某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某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龙圩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最终,黄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检察官提醒,虽然事故已经发生了无法避免,但逃逸与否对事故最终处理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有可能不是很严重的伤因为肇事者的逃逸拖到当事人死亡,从最初简单的赔偿问题因逃逸直接将自己送进监狱。

交通事故猛如虎,血的教训反复教育大家,一个人会开车,不等于就能成为一个懂法的交通参与者。让我们一起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卢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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