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养狗意外伤人引矛盾 司法所联合调解化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9-08-09  分享到:

近日,万秀区司法局城东司法所、富民司法所联合城东镇河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狗伤人引发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在调解员的见证下,矛盾双方握手言和。

事发当日,全某某到河口村找朋友,路过冼某某家楼旁时突然被一只散养狗咬伤了大腿,事发后冼某某当场给予全某300元让其先去接种狂犬疫苗。全某某在儿子陪同下前往卫生防疫站就医,共花费医疗费两千余元,再次找冼某某要求赔偿,但是冼某某却不承认是自己的狗伤了人。因双方分歧较大,全某某依法城东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经了解,一方当事人冼某某是城东镇河口村的村民,为另一方当事人全某某是万秀区富民街道办某小区的居民,为此,城东司法所干部立马联合富民司法所、城东镇河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到实地调查,询问周边邻居,了解到咬人狗只确为冼某某饲养,但冼某某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情况比较困难。在了解到事情的全部经过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互不相让,眼看双方争议越来越大,如再不控制双方情绪此次调解工作必将以失败告终。于是调解人员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并分别单独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多次从情、理、法等角度向双方当事人剖析事实、阐述道理、明确责任,引导当事人权衡利弊,劝说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工作人员反复沟通后,冼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责任,全某某也在了解其家庭情况后表示愿意对赔偿要求作出让步。双方最终达成书面协议,冼某标当场再补偿全某声1000元医疗费,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因散养狗意外伤人引发的纠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巧妙调解下得以顺利化解。


 

 

(冯静 彭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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