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送达增强权威性 检察建议长出“利齿”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9-06-18  分享到:

“请在收到建议书后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本院。”530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对2019年发出的首份检察建议进行宣告送达。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永雄一行4人到梧州市水利局,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市水利局依法履行对河砂监督管理的职责。这是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化工作,加强多方协作,让检察建议长出了“利齿”。

今年以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近期发生一系列非法采砂案件,反映了当前梧州市水域内偷采、滥采河砂问题突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决定对负有监管职责的梧州市水利局发送检察建议书。当天,梧州市水利局局长潘一清、班子成员及主要业务负责人参加送达活动。自治区人大代表冯勤、万秀区政协委员林慧梧、梧州市人民监督员钟夏应邀见证检察建议书宣告送达仪式。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永雄在宣读检察建议书中指出,梧州市水利部门在行政执法、业务管理和内部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对加强河砂整治和维护河道安全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体现。”彭永雄在座谈中表示,针对辖区非法采矿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既要坚持严厉打击,又要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希望市水利局理解、重视检察建议,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加强整改落实,共同维护好梧州市辖区的生态环境和河道安全。

市水利局局长潘一清在送达仪式上说,感谢检察机关为水利部门送达这份“准”“实”“高”的检察建议,这份检察建议为今后水政执法工作以及水利系统的整体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照单全收,尽快组织有关人员研究部署,列出整改清单,对标对表,逐一开展整治行动,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常抓常管。也希望市人民检察院在今后对水利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大的法律支持、监督支持。

彭永雄介绍,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职能,针对特定的违法或可能发生违法的情况,发出专门法律文书,以期纠正和防患于未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治区人大代表冯勤感触:通过出席这个仪式,听取了这份检察建议的有关内容,建议水利部门要对照这份检察建议的内容真正的制定出台相对应的整改措施并加以整改落实。

万秀区政协委员林慧梧表示,希望通过对现在一系列的涉及河沙的涉黑犯罪的打击行动,能使水利部门能恢复正常的行政执法工作,也希望水利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到风清气正。

“此次见证检察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提出了建议,起到很好的作用,希望水利局虚心接受并加以整改,防疏堵漏,也希望检察机关今后多向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梧州市人民监督员钟夏在送达仪式上说。

检察机关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公权力进行监督,目的是提高执法和司法水平。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法律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当天,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今年首次采用公开方式送达检察建议书,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为群众排忧解难,有利于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更好地促进平安梧州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送达仪式现场


自治区人大代表冯勤见证检察建议书送达活动


梧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永雄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李继远  李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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