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正当时 党员干部显担当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9-04-28  分享到:

近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韦某茂、韦某略、韦某艳、韦某强恶势力犯罪团伙以强迫交易罪向蒙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韦某民等人在蒙山县文圩镇道义村沙糖桔采摘领域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恶势力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自2018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以涉嫌恶势力性质犯罪提请批捕的案件有12件38人,审结公安机关以涉嫌恶势力性质犯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有6件45人,其中认定为涉恶犯罪案件4件11人。

党组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主动担责。该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院各部门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院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该院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及推进会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

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主动领责。该院制定《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分解工作任务,党员干部及时认领所在部门的对应工作任务。党组领导带头办案,党员骨干勇挑重担,由党组领导、党员检察官组成立办案组,严格审查案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党员领导干部尽显担当本色,成功办理以凌天久、韦茂民等人的“果霸”恶势力犯罪分子,有效净化该县的砂糖橘交易市场。

先锋团队充分发挥“先行者”作用,主动负责。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的浓厚氛围,该院组建以年轻党员干警为主力的“蒙检说法”党员先锋团队,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一是深入到该县文圩镇、长坪瑶族乡等9个乡镇和该县国土资源局、永安社区等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实务专题讲座基层行”活动,提升基层党员干部识别“黑恶势力犯罪”的能力,增强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与勇气。二是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向广大师生讲解了哪些是校园暴力,哪些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哪些有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等,进一步提高师生们辨别黑恶势力犯罪的能力。2018年5月份以来,该先锋团队共到该县西河中学、大莫小学等15所偏远的山区中小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手册4000份,4000多名师生接受法制教育。三是利用圩日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  、张贴宣传横幅、LED大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短片等方式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热情。在9个乡镇的“一乡镇一橱窗”宣传栏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正能量,并通过与县政协、农行等单位开展党建联谊活动,设置“扫黑除恶知识你问我答”环节,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深度。

 (江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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