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推进我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顺利进行,3月12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梧州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调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丽丽,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三个城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组织人事科科长黄朝东首先介绍了全市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学习培训、履职保障等基本情况,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施行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意见。
与会人员认真研究了《梧州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围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流程,就选任条件、随机抽选的操作规范、资格审查等重点环节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分析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丽丽对今年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并就下一步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提出要求,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明确分工,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努力建设一支代表广泛、群众认可的高素人民陪审员队伍。

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调会现场


(李斯 覃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