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覃法官,中午不休息为我们组织调解,协议很公道,我很满意!”
“这件事是我有错在先,法官这样调解我可以接受!”
2018年9月30日,蒙山县人民法院黄村人民法庭里,当事人何某、盘某对一头银发的法官覃奇峰的调解方案均表示赞同,在法官组织下当场握手言和,一一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双方当事人对法庭干警牺牲中午休息时间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细心疏导,运用公平原则析理,最终拿出另双方当事人接受的方案,双方当事人很满意,在场的群众也对法院的方便群众诉讼的工作方法给予高度的称赞。
原来,今年9月20日,当事人何某运送一批刚出产的40余斤纯蜂蜜到黄村镇大化开发区盘某经营的蜂蜜加工厂进行加工。25日,何某依约来取货,验货时发现盘某加工装瓶后的蜂蜜明显颜色和质量都与自己拉来的蜂蜜严重不符,便怀疑将盘某将蜂蜜进行了勾兑或调换。
“你这样勾兑或调换我的纯蜂蜜一是造假,二是影响我的品牌声誉,这10多斤蜂蜜我不要了,你按市场价格两倍至少还要赔我2000块钱……”
“这是加工的时候出现的一些技术问题,不关我的事,就算是我勾兑了,蜂蜜量多了,还不是你多挣钱,你不给我加工费,还要我赔你钱……”何某随即要求盘某按蜂蜜价格的双倍赔偿其损失,盘某以各种原因不愿意赔偿其损失,经相关部门调解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9月30日中午14时左右,何某和盘某到黄村人民法庭请求进行调解。经过被群众誉为“白头法官”的覃奇峰的多番调解,结合蜂蜜市场价格、核对损失数量及加工费用等因素,进行各项费用金额具体折算,并组织双方进行一一核对,听取意见建议。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盘某同意赔偿何某经济损失1000元,10余斤加工装瓶后的蜂蜜归盘某所有,剩余30余斤未加工蜂蜜由何某拉回自行处理。盘某当场赔付了何某1000元,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我十万个满意,是我的真心话!”何某对法官牺牲休息时间,司法为民、便民,耐心组织调解,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表示衷心感谢。
(李继远 卢永周 蒋 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