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藤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被自治区妇联评定为自治区级巾帼文明岗。这是对藤县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庭女子审判团队立足审判岗位,无私奉献,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成绩的肯定,彰显了藤县人民法院女法官们“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
藤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巾帼团体,该庭共有干警8人,其中女干警有法官1人、法官助理2人、书记员3人共6人,占75%。最近几年,民一庭内设有专门的“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合议庭”、“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等,该庭女法官们践行着她们的使命与担当,充分发挥巾帼法官优势,对离婚、赡养、抚养、变更抚养关系等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优先审理。在审理案件中,认真理清法律关系,在法与情、法与理当中寻求最佳结合点,优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民一庭女法官们还定期深入辖区街道、村屯、学校、厂区等,对广大妇女进行反对家庭暴力等法律咨询服务,被当事人称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巾帼卫士”。
女法官们的成绩是可喜的。该庭于2016年被梧州市妇女联合会授予“梧州市巾帼文明岗”称号。2017年,该庭庭长江萍被评为“梧州市三八红旗手”。
(韦承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