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梧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执法办案力度,紧密联合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力量,形成坚决打倒黑恶组织的合力。
强督导压责任
梧州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从今年2月底开始,彭永雄副检察长带领市院侦监、公诉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先后深入到各基层院,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让梧州两级检察机关能有计划、有步骤抓好扫黑除恶工作的落实。
突出重点严打击
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梧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不断加强对基层的办案指导和协调,委派市院骨干办案精英提前介入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了解办案情况,并提出建议。实行多单位多部门联动,打击犯罪与风险防范并重。依法从重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犯罪。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张某某为首22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犯罪一案,经过梧州市院和龙圩区院两级公诉部门历时五个半月的认真审查,张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作为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广西首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由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3月5日,依法向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11月初,广西梧州市万秀区夏郢镇思安村盘古发生了多次村民打砸梧州市夏郢镇储鑫公司财物事件,造成储鑫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万多元,并严重影响储鑫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案件发生后,梧州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反应迅速,立即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取证。2018年4月13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莫某某等六人批准逮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某等九人批准逮捕。
协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梧州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衔接与配合,一方面完善工作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另一方面加强资源共享,营造良好的合作气氛,最终形成打击合力。
2018年4月12日,梧州市律师协会举办“2018年度第一期律师执业道德暨业务知识培训班”,并邀请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梧州市公安局、梧州市看守所相关人员就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相关法律政策以及办案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做专题辅导。
为了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构建良好的检律关系,共同严厉依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特委派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优秀公诉人出席培训班,针对如何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犯罪构成要件以及区分恶势力犯罪、犯罪团伙、犯罪集团进行详细的专题辅导。
预防与打击相结合
一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制宣传。利用“两微一端”宣传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办案情况和阶段性成效,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黑恶势力,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让黑恶势力犯罪无所遁形。
二是加强释法说理工作。一方面检察人员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注重从法理情的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促使被告人认罪服判;另一方面检察人员加强法庭教育,尤其是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旁听群众多的案件,加强庭前准备工作,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法律问题精心准备法庭教育的内容,更好地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让群众感受到每个案件的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
(麦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