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子8年连杀8人并分尸均被判处死刑(图)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12-08  分享到:

        

              听到死刑判决后,夏克明叹了一口气。    记 者    俭摄

 

 

“被告人夏克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听判决时,夏克明双眼紧闭。除了法官宣读判决书的声音,百平米的大法庭里一片沉寂。因生意纠纷,夏克明伙同其弟弟以及另两名同伴,8年多时间里杀害8人并分尸。昨日,四人均被二中院判处死刑,连带赔偿众多被害人亲属共计355万余元。

被害人多是生意伙伴

  44岁的夏克明曾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19883月因倒卖火车票,犯投机倒把罪被判三年徒刑,其余3人也均有盗窃或诈骗前科。据夏克明称,出狱后他下海经商,做起了进出口贸易。199910月,他因走私被天津海关监视居住。因怀疑是合作伙伴刘某举报,他授意弟弟将刘某“做掉”。于是弟弟夏克治伙同杨辉、陶纯两人将刘某绑架杀害并焚尸。

  此后,夏克明又陆续授意弟弟等人,将因做生意与其发生不愉快的李某、米某、吴某及其女友杀害。

情人“知道太多”被灭口

  夏克明在前几起杀人时没有犹豫过,但他称,在对待情人杜某时他曾“因为感情”而心软。杜某的母亲是秦皇岛一所学校的退休教师,有学生在海关工作,因这层关系,夏克明接近杜某。1996年起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共同成立了一家医疗设备公司。

  后杜某结婚生子,疏远夏克明。杜某在公司的权力扩大,还将法人代表更换为丈夫,引起了夏克明的强烈不满。因担心此前杀人的事从她嘴里走风,夏克明决心将其杀死,杜某的丈夫也未能逃脱。

  此外,4人中的杨辉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单独一人将其勒死后,找来夏克明弟弟夏克治帮忙善后。1999年至2007年,4人先后杀害8人。

为作案提前租好房屋

  据主审法官介绍,4人在作案时都会提前租好带卫生间和车库的房屋,作为作案地点。夏克明曾主动交代了几起案件,属于坦白,其余被告人也曾检举揭发,但因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无人得以轻判。

夏克明的辩护人说,夏克明妻儿未来旁听,前两次开庭也一直未出现。此前,夏克明曾表示,自己的资产足够赔偿被害人家属。昨日,4人未立即表示是否上诉。

(记者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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