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藤县法院利用县公安局的天网系统开展了一次特别的执行搜查和拘留行动,形成强大的执行声势,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这次执行的案件是一件涉及抚养费的民生案件,虽然执行标的不大,但是被执行人彭某晋一直不愿履行,其又没有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彭某晋采取入户搜查和拘留的强制措施。由于被执行人彭某晋居住在藤州镇河西的人员密集的小区,为确保搜查拘留措施工作顺利进行,在执行行动开展前,该院启动与县公安局的执行联动机制,县公安局利用执行实施地点的天网探头,全程监控执行的外围情况,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联动和证据收集工作。
下午15时40分,当法院的警车到达被执行人居住的小区门口时,执行干警立即联系公安天网管理员调试好该地段的天网探头角度配合执行工作。当执行人员进入被执行人彭某晋居住的单元时,执行干警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拍摄,规范执行行为。在被执行人门口敲门时,因没有人在家无法进入,主办人立刻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开门协助执行。
当事人接到电话就说家中没有人,听说法院执行干警已经在家门口等候,他主动提出自己准备好钱,第二天到法院履行付清所有的抚养费。9月8日,被执行人已经把钱汇入到该院,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藤县法院在县公安局的密切配合下,通过与县公安局联动执行机制,启动公安天网和110指挥系统,协助查找案件被执行人和财产,监控执行现场,共执结和部分执结案件6件,执结标的57.2万元。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