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胛痛死亡引纠纷 法官百忙抽空听证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08-21  分享到:

816,藤县人民法院收到明桂司法鉴定中心的邀请,主办法官江萍等一行四人远赴柳州明桂司法鉴定中心听证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该案原告孙某林等人诉称,2016815日,其亲属孙某因肩胛疼痛前往藤县象棋卫生院就诊,象棋卫生院临床医生诊断为颈椎病、右肩周炎,并进行药物针灸,按摩理疗治疗,经治疗后患者的病情未见明显好转,反而在加重,在2016822日在转院途中死亡。死者亲属认为是院方在诊疗过程中由于没有高度重视和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治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义务,导致孙某死亡,被告至少应承担60%的医疗过错责任;诉前原告方单方委托盛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鉴定中心只作出死亡原因,认为原告亲属系为双肺自发性气胸后,诱发冠心病发作,共同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但对受害人的死亡与院方诊疗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及院方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没有作出鉴定。由于案件进入了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应对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参与度进行鉴定,因此,原告遂向藤县法院申请医疗过错及参与度的鉴定。

鉴定中心接到该院的委托后,发出书面函,通知原、被告双方于2017816日进行听证,该份函同时邀请了该案主审法官及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管理人员列席听证。主办法官受邀请后积极参与听证。主办法官参加鉴定事项听证会,在该院尚属首例,它突出反映了该院工作人员对审理医患纠纷案件的高度重视。在听证会上,主办法官充分听取鉴定中心对司法鉴定专业医学知识分析,对案件中存在医学上的专业问题进行解答,还就专门性问题向鉴定专家询问。

通过鉴定人员在听证会现场的释疑解惑,既有助于争议双方对此次纠纷中各自的责任与过错也进一步明晰,促进纠纷化解,也有助于法官查明案情、分清是非、厘清责任,为公正判决打下坚实基础。在审判业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该院主办法官参加鉴定听证,这也是该院近年来积极探索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新的尝试。

(江萍 胡健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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