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豪车住豪宅 被执行人欠债不还被拘留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08-03  分享到:

“因你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现在决定对你进行司法拘留15日。请法警为被执行人戴上手铐!”81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的五号法庭里,在对被执行人进行多次劝说却无实际还款行动后,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实行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李某与另一被执行人蔡某是夫妻关系。201410月,夫妻俩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向梧州某贷款公司借款300万元,并约定借款月利率为百分之三点五,借款期限一个月。借款期限届满后,李某、蔡某夫妇仅支付了约10万元的利息,没有如约归还借款本金。梧州某贷款公司多次向其追讨欠款未果,遂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蔡某和李某不仅不主动履行义务,还刻意躲避执行,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

申请执行人多次向执行法官反映,被执行人李某和蔡某,开着豪车,住着别墅,却不主动履行义务,要求执行法官尽快采取强制措施。但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却没能查控到李某夫妻二人名下的任何财产。而被执行人长期居住在外地,原居住的房屋不仅登记在他人名下,还长期空置,无人居住。为此,执行法官决定从被执行人的亲属入手,加大执行查控范围。

731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反映,被执行人李某已经回到梧州,与女儿居住在一起。为树立司法权威,尽快兑现生效判决,执行法官当即决定,派出法警蹲守在被执行人出行必经的路口处,将其“请”回法院。

81日八时许,被执行人李某开着一辆本田SUV从巷子里缓缓驶出,等候已久的执行法官和法警立即出动将其堵在了路口并将其带回了法院。

在长洲法院的五号法庭里,执行法官耐心的向李某释明,拒不履行义务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面临被限制高消费等不利后果,但李某一口咬定自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现在居住的房子和驾驶的车辆都是儿女向其提供的。原来,早在十几年前,李某就很有“先见之明”的将在深圳等地购买的多处房产登记在了其儿女名下,购买的车辆也登记在他人名下,所以执行法官始终未能查控到李某、蔡某名下的财产。在询问过程中,执行法官还了解到,李某还有一个女儿在深圳读高中,在问到其女所花费的读书费用时,李某却说女儿在读义务教育,读书不需要费用。在执行法官再次劝说李某主动履行义务无效后,执行法官向李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作出了对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看到加盖了法院印章的拘留决定书摆在自己的面前,李某终于慌了,赶忙打电话给自己的亲戚朋友,要求他们帮忙想办法筹钱还款。但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在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后,执行干警依法将李某送往医院进行健康体检,随后即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该案执行法官表示,李某若继续逃避执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将有可能触犯刑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面临法律的制裁。

(伍超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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