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南渡法庭法官成功调解一件夫妻激烈对抗的离婚案件。
2012年,原告陈某华和被告梁某经媒人介绍认识不到一个月便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发现各自性格、爱好和人生价值观相差甚远。原告时常还遭到被告家人的无理刁难,原告只能跑回家哭诉,被告梁某的父亲还曾携带刀具到原告陈某华家中对原告进行谩骂并对原告家人进行人身威胁。原告苦不堪言,为此双方亲家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无奈下一纸诉状送到南渡人民法庭请求离婚。
庭前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相互指责,互不相让。梁某父亲叫嚣道,自己的儿子梁某与原告陈某华结婚时花费了五六万元,如果原告不赔偿一部分资金休想离婚。原告陈某华母亲表示两个月前丈夫出了车祸,已经家徒四壁,坚决不同意赔偿。梁某为此对陈某华及其母亲破口大骂,突然间陈某华受到梁某刺激情绪非常激动,在法庭撒泼打滚,大吵大闹。
南渡法庭负责人蒋尚志见状,果断让法警立即拉开纠缠中的双方当事人,因为当时双方情绪激动不适合马上开庭,并组织指挥法庭全体干警分别对当事人及双方父母单独进行释法劝说,先要稳定双方情绪,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在释法劝说过程中,被告梁某咄咄逼人,时常叫嚣谩骂,非要原告赔偿16000元才同意调解离婚。原告陈某华母亲表示家中确实无法承担这笔赔偿费用,说到激动时多次掩面痛哭,并欲数次冲出走廊要跳楼,在法庭干警的阻拦下,陈某华的母亲才没有造成不良后果。蒋尚志庭长和主办法官李南昌了解到原告家庭确实贫困的情况,下定决心要帮当事人圆满的解决这个问题。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告梁某只是为了缓解心中的一股怨气才会咄咄逼人,经过说理释法后被告梁某才愿意从16000元降到到5000元。蒋尚志再通过电话联系到了梁某的堂哥,在亲人与法庭的努力下,被告梁某最后要求原告陈某华赔偿1100元。
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最终此事才得以圆满解决,不但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还平息两个家庭之间的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梁雅俊 李瑞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