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是机动车驾驶人为了逃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监控,便于超速行驶、闯红灯或发生交通事故时便于逃逸而故意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此种行为不但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对社会也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6月14日下午,龙圩交警大队邹副大队长在辖区城东五路苍梧职校路口作红绿灯方案调查时,发现远处一辆由龙圩往市区方向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并没有悬挂车牌,但随后车牌号码又立刻出现,十分可疑。见此状况,邹副大队长觉得此车应该是安装了特殊装置,让车辆号码可随时“隐身又出现”,于是马上上前将车辆拦截下来。
经检查,车牌为桂R的重型自卸货车的车号牌装置了科技设备,与驾驶室内的控制器相连,司机在驾驶室内可以利用气阀进行控制,让其“立起”或“卧倒”自动翻转号牌。随后,邹副大队长马上联系在附近巡逻的城东五路执勤组,前来对车辆和驾驶员依法作出处理。在执勤民警面前,驾驶员练某承认了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并交代:为了躲避公路电子监控抓拍其违法行为,就安装了翻牌器,遇到有交警查车时再让车牌“重新出现 ”,一路来都平安无事,岂料在城东五路却被龙圩交警逮个正着。最后,执勤组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练某作出扣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安装和使用机动车号牌,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梁颖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