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以案明纪”——高速三四合署大队开展“以案说法促规范”讨论活动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05-15  分享到:

根据市局《关于传发全市公安机关“以案说法促规范”大讨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和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活动成果,筑牢民警思想防线,52日上午,高速三四合署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开展了“以案说法促规范”讨论活动。

活动中,大队组织民警学习涉警案(事)件:“山东辱母杀人案”和“四川泸州太伏中学生跳楼事件”两起案(事)件。事实触目惊心,发人深思,感慨万千,极大地震撼了大家的心灵。大队负责人发动各个民警进行自查自纠,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执法:

一、山东辱母杀人案:

1、涉及经济纠纷案件如不属于警方管辖范畴,应告知当事人正确的解决渠道,避免因当事人误解而造成矛盾指向公安机关。

2、当讨债人的讨债行为触及刑事、治安案件时,立即上报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报备,并对现场进行控制,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固定证据,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

二、  四川泸州太伏中学生跳楼事件。

在此事件中,经公安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调查,排除死者被打死后抛石楼下及网络传言的相关事件。在此事件中,我们主要针对舆情应对方面展开了讨论:

1、在网络涉警舆情出现时,泸县公安机关在证据尚未确凿的情况下,急于发布信息澄清事件,对事件的敏感性值得赞赏,但缺乏证据支撑。

2、面对网络热点,泸县公安机关没能积极回应,对外发布信息的口径不统一,容易给人民群众造成误解,认为公安机关对事件处理极其随意。对案件的后续处置较为规范,立即组织专案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并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及死者家属等共同见证,保证了公信力。

3、对唐某等人在网上造谣、传谣的违法事实立即进行查证,依法进行处罚的行为值得赞赏,这有力的打击了网络违法犯罪的行为,净化了网络环境。

这次讨论活动,使每个民警都深刻地认识到:要自觉地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充分保持警惕性。坚持时刻警醒自己:常修为人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常省自身之过。自觉提高党性修养,筑牢防火墙,老老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切切实实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高速三四合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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