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交警大队迅速组织开展“五条禁令”再学习、再教育活动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05-09  分享到:

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五条禁令”,切实维护交警队伍良好形象,龙圩交警大队52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除当班民警、协警外,其余全体大队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教导员赵军首先通报了近期河池市环江县城区发生一起涉警交通事故的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对此事件的要求和精神,以此警示全体民警、协警要引以为戒。提出要以“五条禁令”为根本举一反三,排查隐患,严格队伍管理,狠抓落实。同时对全体民警、协警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大队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同时,抓好队伍建设和民警的纪律作风、思想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体民警贯彻执行规定的主动性、自觉性,坚决防止“车、酒、”等方面的问题发生。二是深入学习、自纠自查。各中队要认真组织民警、协警重新学习“五条禁令”,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查找出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同时,每个民警、协警要紧密结合工作、生活实际,从思想、纪律、作风上全面剖析、反思,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强化管理,建章建制。大队将分别与民警签订贯彻落实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民警、协警。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章建制,切实加强管理力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最后,大队长黄纪华针对涉警交通事故事件和当前队伍纪律工作建设提出:一是要严明纪律,加强思想防线管理。时刻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消除特权思想,坚决不碰“酒后驾车的高压线”,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思想意识,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的不良习惯。二是全体民警、协警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大家重温“五条禁令”,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坚决防止类似的违规违纪行为再次发生。三是各中队抓好队伍建设,树立交警部门良好形象。全体民警、协警必须要签订严禁酒后驾驶责任状。对民警及协警后驾驶等违法违纪问题要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并按照法律规定从严查处,绝不手软。

会后,全体参会人员纷纷与签订责任状,因当班未能参加会议的民警、协警,由各中队分管领导监督要求其在两天内到大队内勤处补阅会议记录,同时签订责任状。

(梁颖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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