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9时许,龙圩交警大队民警在龙城路小转盘执勤时,看见一辆由广信路驶往龙城路方向的白色微型面包车的车身上沾满黄泥,车头部牌照被厚厚的泥尘覆盖。执勤民警便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就在民警对车辆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对民警说“车牌沾了泥,不是故意遮挡,是还没来得及去洗。因为自己平时比较懒,车辆每天又要穿梭在乡间道路,泥尘比较多,洗干净后,开一天下来又会被弄脏,索性就不清洗车子了”。
随后,民警通过对车辆进行信息查询对,确定车辆和驾驶人并无其他违法行为后,对驾驶员说:“车牌号码不清楚,电子眼就无法拍到有效的车辆违法信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受害者也无法看清车牌,后果很严重,司机出车前有义务保持车牌照的完整、清晰、有效,而故意遮挡车牌照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扣12分。”听到民警的此番话后,驾驶员立即向民警借来清理工具和抹布将车牌擦拭干净,并希望民警能给一次改正的机会。由于驾驶员认错态度诚恳,民警对于其给予口头警告处罚并监督其将车牌清理干净,希望他能够吸取教训,如果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将坚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车辆号牌污损不及时清理,利用污渍遮挡号牌等行为,都属于交通行为违法。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安全出行从自己做起。
(梁颖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