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勿侥幸,交警打击不手软
    ——龙圩交警大队依法拘留一名无证驾驶摩托车人员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04-05  分享到:

为确保春季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巩固春季道路交通整治系列行动取得的成效。331日,龙圩交警大队大队长黄纪华带领城区中队民警在龙城路小转盘设立检查点,对载货汽车、客运车辆、摩托车等严格按照“逢车必查,逢车必检”的原则,在查处过程中查获一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上午1030分许,一辆桂D车牌的摩托车由龙城路向广信路方向驶来,执勤民警将其拦下后依法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钟某称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一开始李某还百般狡辩,并企图弃车离开现场。执勤民警及时将驾驶人李某控制并过警务通上网查询其驾驶证信息,发现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事实面前,李某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不存侥幸心理。随后,执勤民警依法将李某带回大队处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予驾驶员李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存在极大的交通隐患,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交警部门亦将一如既往,全力打击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梁颖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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