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定于2017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9时,对报考我委新媒体运营人员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经对3月5日举行的上机操作测试结果进行考评,现按1:4的比例核定以下8名报考我委新媒体运营人员岗位的考生进入面试(详见附件清单)。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3月9日(星期四)上午8: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到市委政法委会议室集中(地址在迎宾路19号,市联合办公大楼8楼),超过8:45到场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若参加面试的考生有能代表本人从事公文写作、党务工作、新闻报道等相关经历(水平)的作品、稿件材料,请一并携带参加面试。
中共梧州市委政法委
2017年3月7日
附: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序号 |
考生身份证后四位数 |
7 |
1225 |
8 |
0322 |
11 |
0039 |
12 |
0542 |
14 |
0547 |
16 |
1826 |
18 |
0030 |
19 |
2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