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长洲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前,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此次调解与平时不同,被告黎某(男)系聋哑人。
杨某与丈夫黎某于2006年相识相恋,2007年4月登记结婚,2008年3月生育了一个儿子。起初夫妻感情比较好,没有争吵。但是由于黎某系聋哑人,在日常生活中一家三口出现了严重的沟通问题,杨某担心对儿子以后的生活、学习和成长不利,便于2013年8月带着儿子在外租房居住。
两人分居期间,黎某对杨某不闻不问,更没有主动提出要复合的意思。2016年4月,杨某到医院做肿瘤切除手术,黎某也没有看望过杨某。杨某认为黎某没有尽到夫妻之间互相扶持互相照顾的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而且双方多年来缺乏沟通,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遂向长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在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认真调查并充分了解案情,对这起离婚纠纷进行了庭前调解,因为案件一方当事人黎某系聋哑人,无法用语言直接交流,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为了调解能够顺利进行,法院为其聘请了一名手语翻译老师。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至此,这场离婚纠纷得以和平解决。
调解纠纷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黄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