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发生剐蹭,车身因此有了划痕,本来没多大的事情,双方忍让一下事情就过去了。但,岑溪的李某却不这么想;看到自己的爱车被刮花了,竟纠集朋友将对方车主打伤、并打砸对方的车辆。近日,这位“嚣张的驾驶员”被岑溪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5年1月1日晚,李某驾驶的小轿车和林女士驾驶的小驾车在岑溪市汇洋小区发生剐蹭。李某下车检查后发现自己的小轿车因剐蹭出现了一到划痕,盛怒之下的李某当即对林女士破口大骂;看到自己的和他人发生纠纷,林女士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丈夫来到现场帮忙处理。
林女士的丈夫来到现场后,与李某进行了协商。协商不成后,林女士打电话报了警。看到对方报警,李某和林女士夫妇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李某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两个朋友。在朋友来到现场后,李某和朋友一起对林女士的丈夫进行拳打脚踢,并拿砖头将林女士小轿车的前后挡风玻璃砸碎。
后经鉴定,林女士的丈夫的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林女士小轿车被损毁价值为4390元。
李某等人在打砸之后便驾车离开了现场,但还没等他们走多远,就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在当日对李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今年5月27日,李某和林女士双方在公安机关的召集下进行了调解,李某赔偿了林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共11000元,林女士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参与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且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李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岑溪市人民法院 田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