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交警12小时侦破“9.14”摩托车肇事逃逸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09-25  分享到:

“拉芳”在中秋团圆晚饭前落网

苍梧县交警12小时侦破“9.14”摩托车肇事逃逸案

 

一辆两轮摩托车在中秋节当天凌晨载着人,在南梧二级公路上行驶撞倒一个约60岁的男子后逃逸,造成该男子死亡。在案件几乎陷入困境的情况下,办案民警机智地利用事故现场留下的手机,从内存卡内呼出的号码顺藤摸瓜,在中秋佳节团圆饭前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缉拿归案。苍梧县交警大队民警经过12个小时连续作战,发生在该县辖区的“9.14”摩托车交通事故逃逸案终于宣布告破。

2008914清晨620分,苍梧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室接到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南梧二级公路苍梧县盘龙坳往藤县方向1公里处,一男子躺在公路上已经死亡,怀疑是被车撞所致,要求出警处理。而此时,事故中队值班的指导员陈文健和民警陈小平刚和大队领导处理完凌晨2时发生的另一起交通事故回来。案情就是命令,他俩拔腿就往外跑,一边发动警车开往事故现场,一边向大队领导汇报。

刚处理完事故回到家躺下休息的大队长蔡虎、教导员潘绍敏和事故中队长及法医接到电话后,马上穿上衣服,火速赶往事故现场。

时值北京残奥会和中秋佳节,发生死亡交通事故将给社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大队长蔡虎要求马上启动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预案,快速开展事故现场勘查工作。

几分钟后,民警们到达了省道304线6km+100m处的事故现场,,民警发现一具约60岁的男尸横卧公路。办案民警遂分成四个组,一组负责现场勘查搜索;第二组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第三组到收费站调看过往车辆录象资料;还有一组民警到附近修理厂搜索嫌疑车辆。经过仔细的搜索,民警陈小平在事故现场路边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包被遗弃的20多公分长铁枝和一部手机。

经验丰富的大队长蔡虎看着民警找到的手机,突然兴奋起来,从手机寻找突破口!马上作出“以物找人”的决定。民警接着翻看手机内存卡里的资料查看,果然不出意外,从手机呼出的一个号码姓黎处,民警得知遗弃在现场的手机机主为许某。很快,民警在苍梧县城一旅店找到了还在睡梦中的广西那坡人许某。

办案民警决定乘胜追击,对许某进行询问。许某开始装着一副“死猪不怕热水烫”的样子,任凭民警怎么问,许某就是十问九不知。时间过了几个小时,询问仍然没有什么结果。

这时,事故中队长拿出从现场拍摄的一包铁枝遗弃物相片给许某看,许某看后额头上直冒汗。看到这情况,办案民警会意地笑了。许某也开始供认,手机是自己的,当时是搭一个40多岁叫“拉芳”的女子摩托车从藤县回来发生交通事故后丢失的, “拉芳”是苍梧大坡人,至于真名叫什么,家住哪里,他是一概不知道。

得知这情况已经是下午3时多了。民警马上驱车到大坡镇,一方面在街上走访群众,一方面在大坡派出所调看常住人口资料,发现根本就没有“拉芳”这个人,侦查工作陷入僵局。时间已经将近下午的6时,眼看就到和家人团圆吃晚饭的时候了。

交警大队领导一边为办案民警鼓劲,一边和他们分析案情,继续梳理现场的遗弃物寻找有价值的线索,同时加大对许某的询问力度。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民警的多番耐心教育说服下,许某的“防线”终于崩溃,说出了他在藤县一建筑工地帮姓邓的包工头做工,邓知道叫“拉芳”的女子住处。办案民警马上赶往藤县找到了邓某。民警从邓某处了解到“拉芳”其实姓李,一直在她的娘家龙圩镇古凤村住。听到这个消息后,大队长蔡虎兴奋不己,马上安排民警前往古凤村抓捕事故肇事者李某。下午6时许,民警在一菜地将还在做农活的李某抓获。

据李某交代:当天凌晨,她和许某在藤县帮建筑包工头邓某做完工,由李某开着一辆无牌的两轮摩托车载着许某从藤县的工地沿着南梧二级路回苍梧县城。当时因为太累,加上车灯坏了,当将回到盘龙坳约1公里处时,摩托车撞向路边的人,她也从车上摔了下来,并且把摩托车摔坏了。当时她既紧张又害怕,连丢在地下的东西也顾不上要,匆匆忙忙推着摩托车往县城走,把摩托车推到一修理店修好后就回娘家了。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李继远 陈文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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