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借款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10-18  分享到:

常言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因为借钱引发纠纷致使朋友反目,甚至闹上法庭的情况。近日,藤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充分发挥诉讼服务的优势,在立案前成功调解一起好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促使本以反目成仇的双方握手言和。

借款人麦某兰与出借人孔某英是朋友关系。因做生意缺乏资金,麦某兰于2013年5月至2015年10月先后多次向孔某英借款合计125100元,还款期限为2016年4月15日。麦某兰写下4张借条并自愿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一倍支付利息给孔某英。期间届满后,孔某英因需资金周转而多次向麦某兰催还,麦某兰总以各种借口不予归还,直至2016年10月6日才归还本金5000元,尚欠本金120100元及利息。为此,孔某英诉至法院,要求麦某兰还款付息。

立案庭蔡法官考虑到双方是朋友关系,生硬判决容易激化予盾,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为此,蔡法官电话联系借款人麦某兰,希望双方能和气协商解决纠纷。麦某兰认真听取法官的意见并很快就赶到法院。在调解中,蔡法官认真释法明理,告知借款人欠款还钱天经地义,借款人应当按约履行还款付息义务;同时希望出借人体谅朋友的难处,接受对方分期还本付息的要求。经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最终达成了诉请调解协议,麦某兰自愿于2016年12月31日分期还清借款本金120100元及利息至此,这起纠纷彻底化解。

(辛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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