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下午,苍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国道207沙头路段查扣了一辆无证违规运输180个液化气罐的货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天15时许,交警大队石桥中队指导员秦警官在路面巡查执勤中,在国道207沙头路段发现一辆厢式货车,由于后轮胎被压瘪了,车身稍往侧倾斜,引起了秦警官注意。当交警示意该车停车时,司机不配合民警检查,就想变道至左转道掉头,但由于当时车辆较多,只好停下。停下后,民警示意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突然该男司机弃车逃跑,往沙头方向的一个沙场跑去,民警随即对其进行追捕,想不到,该司机为逃避交警处理,抗拒抓捕,撕打民警,企图继续逃跑,在撕打中致民警手部、腿部多处受伤,后终被民警合力制服。随后,民警在对该车检查时,发现车厢内居然装有180个充满液化气的气罐,且无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目前,该车辆已被交警依法暂扣,相关人员待进一步处理中。
民警在此提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运输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方可运输,并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线路及悬挂警示标志等。
被交警查获的违规运输危爆品的车辆和司机
(欧阳灿 梁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