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交警查获一辆非法运载运液化气罐轻型货车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9-13  分享到:

为加强辖区中秋期间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交通出行环境安全,连日来龙圩交警持续在辖区开展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9月12日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查获一辆违法运送液化石油气的车辆,及时消除一起重大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执勤民警在城区小转盘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迎面驶来的一辆轻型货车引起了执勤民警注意。只听到“哐啷哐啷”的金属碰撞声音从这辆货车的车厢发出,在场的民警都觉得事有跷蹊,随即上前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当执勤民警将车厢的车档帆布掀开后,发现该车装载的竟然是罐装液化石油气。执勤民警立刻将车辆扣查,并对驾驶员进行询问。

经查,驾驶人严某既没有危险物品运输证,也没有在交管部门备案,不具备运输液化气罐的条件。按照规定, 罐装液化气属于危险物品,装载运送必须使用封闭式且经过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驾驶人员也需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运送工作。严某为了贪图方便,私自用普通轻型货车来运送,且并未做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简直就是一个流动的“不定时炸弹”。倘若因操作不当使液化气罐发生挤压碰撞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为了避免出现意外事故,执勤民警将车辆扣留并责令驾驶员将该车拉载的罐装液化气安全转运。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0条“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对严某依法进行处罚。

龙圩交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非法私自运载危险物品,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同时,龙圩交警亦将加大力度检查,确保辖区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查获一辆非法运载运液化气罐轻型货车

(梁颖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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