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岑溪市思湖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小轿车驾驶人驾车一路将摩托车推行几十米后摩托车脱落,驾驶人驾车逃逸,事故造成摩托车方两人受伤,两辆车不同程度损坏。9月10日上午,肇事车辆驾驶人迫于强大的压力,自行来到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投案自首。
9日凌晨2时许,一辆二轮摩托车从思湖路往玉梧大道方向行驶,将要行驶至红绿灯路口时,一辆小轿车从玉梧大道右转弯进入思湖路,小轿车转弯后驶过道路左侧逆行,车头左前方与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上两人随即摔倒在一旁,而小轿车将摩托车一路推行几十米后,摩托车与小轿车脱离,随后小轿车驾驶人并没有停车,驾车径直逃离现场。岑溪交管大队负责处理事故的民警们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摩托车方受伤的两人被赶到的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治疗,民警随后展开勘察工作,并通过微博和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10日上午,肇事男子迫于压力来到岑溪交管大队自首。
据了解,肇事男子姓高,岑溪市木榔村人,面对民警的询问,高某承认自己当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并表示自己当时很疲劳,眼睛也有点睁不开,对于发生事故后为什么没有停车,高某说:“我第一次遇到交通事故,当时头脑空白,心很乱,就直接开走了”。
目前,摩托车方受伤的两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高某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驾车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还要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如果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会造成更严重的经济损失。
事故现场
(胡红 罗一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