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不仅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也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严重损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提升,严重妨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要解决这一问题,很难,单靠法院自身去解决这一问题,更难。但是困难与机遇是并存的,有困难就会有动力,就会有措施,也就有了解决“执行难”的希望。作为审理、执行绝大部分案件的基层法院,我们该如何解决“执行难”这个悬在法制建设中的“顽疾”,我认为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基本解决执行难,前提在于树立打赢攻坚战的坚定信念
执行程序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它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最高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带领大家持续向“执行难”宣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指导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着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持。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开展执行工作的大政方针、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全面展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方略,彰显了全力破解“执行难”,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理念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有力思想武器;最近广西高院也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若干规定》、《关于保证金账户资金执行若干问题的解答》等文件,通过进一步系统梳理近年来执行法律、法规及配套司法解释等,加大对下级法院指导,规范全区法院的执法尺度。我们法院干警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周强院长的执行战略思想上来,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树立打赢执行攻坚战的坚定信念。
基本解决执行难,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多部门联合威慑机制。
“执行难”产生的原因是多元的,解决“执行难”不是一蹴而就的,很多问题也不是单靠法院一家就能解决的,它需要各部门凝聚共识,通力合作。作为基层法院,在有限的司法资源下,我们更加应该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积极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帮助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通力协作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提高社会各界对加强执行工作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大局的认识,通过联合公安、税务、金融、工商、新闻媒介、国土资源等部门,强化协调运作,力促形成全社会一盘棋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提高不自动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的政治、经济、法律和道德成本,促使义务人回到自动履行的轨道。
基本解决执行难,重点在于打造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是作好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大举措。当前,基层法院一般面临较大的民商事审判压力,执行人员的配备一般也达不到最高院规定的15%的比例。而且当前形势下,也做不到执行裁决、实施的分离。面对这种情况,建设一支年富力强、作风优良、装备齐全的执行队伍对基本法院来说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要强化执行人员的廉政意识和为民意识。应进一步强化执行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以党性教育、法官职业操守、为民思维等教育为重点,增强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督促执行法官以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廉洁心来做好执行工作;其次执行工作是一项业务性非常强的工作,不仅要掌握审判阶段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掌握执行工作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巧,在现阶段基层法院还无法实现执行人员警务化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加强执行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预判、防范、处置、化解紧急事件、极端事件的能力,使他们及时掌握执行工作涉及到的新知识,驾驭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第三,应保障执行工作投入,确保执行办案经费,改善执行物质装备,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必要的财力和物质保障,并通过表彰优秀执行干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执行人员,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不断激发干警做好执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基本解决执行难,成败在于持续推进的执行信息化建设。
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和予以信用惩戒,改变了过去执行法官们行走在“楼堂管所”之前,穿梭于城市乡村之间的被动局面,大大提升了执行效率,体现了现代社会的科技化发展趋势,也更加有利于保障社会信用关系和交易安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基层法院,要充分利用全国执行信息化建设的快车道,善用执行信息化建设办案。首先要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公开、节点告知、程序对接、文书上网等方面下功夫,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实时性的执行公开服务,全面推进阳光执行,打消群众顾虑。其次,要与时俱进,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完善执行查控系统,突出远程视频执行指挥系统的建设,及时配好配足执行单兵设备,将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应用到执行工作者,提升执行工作效率。三是要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落实信用惩戒制度,让“老赖”寸步难行。对失信被执行人,利用各类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行等方式,挤压其生活空间,对情节严重,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惩治力度,依法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刑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制裁和警示作用。
基本解决执行难,还在于打造宽松外部执行环境。
营造和改善执行外部环境,对提高执行质量好效率有着重大的意义。当前我们国家面临较为严重的信用缺失问题,进一步加剧了执行的难度。基层法院作为执法办案的第一线,对推进法制建设,改善执行外部环境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首先,我们应该加强法制宣传与教育,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法律知识,最好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生动形象的宣传法院采取法律手段和措施的目的、根据以及后果,扩大影响,使之家喻户晓,使整个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敬法的氛围,为审判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其次,要加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通过加强伦理道德教育,构建起“诚信遍走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道德体系,让失信被执行人生活处处碰壁。第三,要推进阳光司法建设,广大干警要改善工作作风,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从内到外、从上至下全方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确保法律高效、廉洁、有序运行,不断提升法院的社会公信力。
(黄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