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与精神病妻子离婚 被索讨扶养费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9-06  分享到:

在婚礼的殿堂上,主婚人都会问: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男人)成为你的妻子(丈夫)与她(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他)……双方的回答都是肯定的。然而,李某和钟某结婚后,当妻子钟某精神病,丈夫给妻子治疗多年无果后,提出离婚。长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最终认定妻子虽然有精神病,但是夫妻双方应当互相扶持,遂驳回丈夫的诉求。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丈夫仍然对妻子不闻不问,也不给妻子任何的生活费,不尽丈夫的扶养义务和监护义务。2015年5月27日,妻子反将丈夫告上了法庭,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每月1000元。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原告钟某与被告李某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子女,而且双方的感情还比较好,很少争吵。本来应该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幸福家庭。可惜好景不长,钟某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并且在2012年办理了残疾证,监护人是其丈夫李某

经过两年的治疗仍未能彻底痊愈,但日常生活基本能够自理。随后,钟某仍跟随李某生活。但李某认为,妻子在婚前隐瞒患有精神病的事实,对他造成精神上的巨大打击,而且两年来治疗也花了不少钱,经济上的压力让他几乎透不过气。思前想后,李某决定与钟某离婚,2014年9月24日,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年11月5日,法院最终驳回了李某的请求。

李某为了避开钟某,一气之下到广东打工。随后,钟某搬回了娘家住2015年5月27日,钟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扶养费。同年8月25日,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钟某由于患有精神病,在自己娘家居住,并且没有收入来源。同时考虑到李某要抚养一对子女,有一定的家庭负担。最终判决,李某于每月支付钟某扶养费300元。

但判决生效后,某总是以没有钱作为推搪的理由,一直没有支付扶养费。钟某足足等了一年多,却未收到一分钱,于是便委托其父亲老伯向法院申请对李某实行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主办法官立刻对某的财产状况展开调查,但调查结果发现某的名下既无存款,也无房产,同时也找不到李某本人,案件的执行似乎陷入了困局……

92日早上,老伯的电话划破了长洲区执行局的平静:“法官吗?我发现某从外地回来了,你们现在可以过来村子一趟吗?”主办法官二话不说,马上组织执行干警出发,按照老伯的提示,来到了某的家。但让人失望的是,并没有看到某回来,只有某的父亲在家。

无奈之下,主办法官只得先行离开。不料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竟然在回程的路上碰到了某。某避无可避,只能硬着头皮回答主办法官的提问。

“你就是某吗?

“是的,我是。”

“法院的判决书你已经收到了,为什么不履行判决义务?”

“我没钱。”

“他有钱的,只是不想给!”旁边的老伯按耐不住自己的情绪激动的说。

老伯,你先别动气,让我们法院来处理。

随后,主办法官先向某阐明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然后再耐心地向其做思想工作:某,女士她怎么说也是你多年的妻子,你们感情一直都挺好的,而且她还为你生了两个孩子,正所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在一起本身就是缘份,撇下这个不说,你们的两个孩子若是知道你这样狠心地对待他们的妈妈,又会作何感想,你说是不是?”

主办法官的一番话说到了某的心坎里,他惭愧地低下了头,当即掏出500元钱在主办法官的见证下交给了老伯,同时向其诚恳地承诺剩下的欠款在2017年春节前全部支付,并最终得到了老伯的原谅。

卢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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