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毒瘾发作抢劫百元获刑三年五个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9-05  分享到:

吸食毒品不仅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还容易诱发其他违法犯罪。岑溪一男子因毒瘾发作而萌生抢劫念头,最终抢得100元。近日,岑溪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今年382330分许,陈某因毒瘾发作,随身拿了1把黑色的弹簧小刀走到归义镇新圩社区东街一间奶茶店前,看见店内只有一名女子,他就走到柜台前面,向被害人梁某讲要借100元钱,梁某说没有钱。陈某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指着胁迫梁某给钱,梁某被迫从包里拿出100元给陈某,陈某得钱后即逃离现场。其后,陈某用这100元钱购买毒品与他人一起吸食。

三天后,陈某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在办理陈某吸毒案过程中,经询问,陈某主动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相威胁,当场抢走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抢劫罪罪名成立,依法应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幅度内量刑。被告人陈某在公安机关办理其吸食毒品案时,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抢劫犯罪行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抢劫罪行,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持凶器抢劫,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温 颖)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