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躲避工伤赔款 法院强制执行划扣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8-24  分享到:

长洲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农民工案件审理该院执行法官对涉民生案件进行了全方位的财产调查,并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分别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划扣。

“谢谢法官,这笔执行款真的很及时,后续治疗费终于有了着落822日,某领到被执行人龙某给付的13859.5元赔偿款,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不停地感谢长洲法院的执行法官。

龙某与严某是雇佣关系,2015年6月3日,龙某安排严某在苍海湖园博园停车场工地驾驶推土机平整工地,下午4时10分左右,推土机突然发生机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严某便下车查看并带工具检修,在检修过程中,严某的左手被推土机扇叶刮伤。由于伤势严重,严某立即致电给龙某要求其叫救护车,同时到工地值班室处求助,最终由工友送往苍梧县人民医院抢救并住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事故造成原告左手环指近节指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手环指深、浅屈肌腱断裂并第四掌指关节开放性脱位;左手小指伸肌腱断裂;左手第3、4掌骨开放性骨折;左手多处挫裂伤。

严某出院后,多次找龙某协商赔偿的问题被拒,将龙某诉至法院,要求龙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2015年11月2日长洲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后,依法判令被告某向原告严赔偿损失共计13442.28元。

判决生效后,龙某并没有按期履行支付义务2016年4月5日,严某再次走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负责该案的主办法官秉承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先后多次通过电话的形式,主动出击寻人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被执行人龙某总是“避而不见”。为了严某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对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经过调查发现,龙某在多家银行中有存款,且足以支付欠款。鉴于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依法裁定对某的银行存款进行强制扣划,并于822日将足额执行款发放给了严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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