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被丈夫殴打,妻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勇敢向家暴说“不”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8-18  分享到:

8月12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受理莫某诉廖某离婚纠纷案,在莫某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后,法院审查后依法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自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该院发出的第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即“人身安全保护令”。

廖某与莫某夫妻关系且生育有一对儿女。婚后,廖某不履行夫妻之间相互扶持、尊重的义务,且性格暴躁,经常为了一些小事而打骂莫某。从今年初至今,廖某先后殴打莫某十次,莫某虽每次都报警救助,且民警来处理时廖某都答应不再殴打莫某,但过不了多久廖某又故态复萌而且变本加厉,常把莫某打到头破血流昏迷不醒后才肯住手。在廖某长期的家庭暴力之下,莫某每天生活在恐惧和噩梦之中无法再忍受暴力的莫某法院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迅速审查了莫某的申请材料,认为其遭受廖某家庭暴力有相关资料证实,莫某的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中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应予支持。法院在收到申请后次日,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作出了“一、禁止被申请人廖某对申请人莫某实施殴打等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廖某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莫某”的裁定。同时,法院将裁定书送达公安机关以及居委会,便于协助执行。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为了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升级,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随着反家暴法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妇女群众认识“打自己的老婆别人管不着”的观念是错误的,进一步提高了妇女的维权意识,使妇女在自身权益受到家暴侵害时能合法合理地保护好自己

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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