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法院强制拘留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8-12  分享到:

近日,因被执行人陈某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藤县法院依法对其住所地进行财产搜查后并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被执行人陈某新与申请人江某强是邻居关系。2015年8月16日下午,陈某新把其所有的面包车停放在村边的道路上,没有上锁,江某强的三岁的儿子江某杰进入该车后,无法出来,结果造成江某杰中暑死亡的意外事故。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未果,江某强遂将陈某新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陈某新应承担20%的责任,即赔偿40944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新并未主动履行义务,江某强遂向藤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15日,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新的住所地进行搜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鉴于陈某新不主动申报财产、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行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并被申请执行人陈某新拘留。

据悉,自今年7月份以来,藤县法院精心部署行动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和车辆,并具体细化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集中开展执行大搜查行动15次,拘留5人,打出了执行声威,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利益及法律权威。

(高云 韦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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