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完了又被刑事拘留 欠债“老赖”祸不单行
    ——长洲区人民法院重拳惩治“老赖”不手软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8-09  分享到:

用祸不单行这个成语来形容李某真的一点都不为过。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这名“老赖”在7月21日被长洲区法院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以及故意转移财产为依据,决定其司法拘留十五天。8月5日,是她拘留期满释放的日子。然而等待她的却不是重获自由,而是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

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徐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判决李某支付欠款100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非但没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还玩起了“躲猫猫”,徐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长洲区法院立案执行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被执行人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李某依然我行我素,还将其租金收入全部转到他人名下,李某的行为明显是恶意转移财产。有鉴于此,长洲区法院通过蹲点、布控等手段,终于把玩“躲猫猫”把戏的李某“请”回了法院,并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以及故意转移财产为依据对李某实行司法拘留十五天。

司法拘留期间,李某仍然不知悔改,根本没有还钱的打算,以为拘留十五天后,法院就拿她没有办法。李某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因为等待她的却不是重获自由,而是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

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社会上像李某这样的“老赖”还有不少,明明有能力履行,却一而再、再而三地逃避、抗拒执行,不仅使得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还严重破坏司法权威和社会诚信。”长洲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这次根据上级法院指示,加大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力度,目的就是对拒执犯罪行为依法作出惩戒,对“老赖”形成一种威慑,促使更多的人敬畏法律,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卢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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