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7日,苍梧县人民法院集结十余名政法干警对位于苍梧县石桥镇某街的一间三层房屋进行了强制搬迁。让人唏嘘的是,此次强制执行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居然是亲兄弟!是什么样的恩怨纠纷,让兄弟俩反目成仇?法官如何开展执行?且看下文道来。
哥哥林守家与弟弟林清奇向来关系要好。2010年12月底,哥哥林守家考虑到弟弟要结婚,于是将房屋的二楼让给弟弟暂住,随后弟弟林清奇顺利结婚。谁想到,一家人和睦融融的氛围竟被弟弟的一纸诉状给打破。2012年10月,弟弟林清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该房屋为双方共同所有。原来,林清奇认为在建房的过程中,他也出过力、出过钱,理应共有该房屋。立案后,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哥哥林守家所有。法院判决生效后,林清奇不仅不愿意搬走,还经常因为此事与哥哥发生冲突,不但打骂哥哥,还肆意破坏家中的财物、砸毁墙壁。对此,哥哥林守家曾数次向派出所报警,也多次进行调解,但都不了了之。今年4月份,弟弟林清奇再次打骂哥哥,石桥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拘留,但弟弟依旧没有搬出的意思。
忍无可忍之下,哥哥林守家于2015年11月17日向苍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林清奇,你和林守家毕竟是亲兄弟,再闹下去你觉得街坊邻居会怎么看你?判决已经生效了,你应该依法履行你的责任。”在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执行法官卢勇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林清奇。
“我和他的事,不需要外人管!我说不搬就不搬,你能拿我怎么样?!”经劝解沟通,林清奇仍旧拒不履行,以消极的态度躲避法院执行。
见此情形,卢勇法官决定按程序执行,一边查找被执行人林清奇的财产和其下落、张贴强制迁出公告,一边继续保持与林清奇的联系,尝试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今年4月,弟弟林清奇再次对哥哥拳脚相加,石桥镇派出所对林清奇进行了拘留,但其依旧我行我素,毫无悔改之意。鉴于林清奇对法院公告置若罔闻,且其伤人毁物的行为在当地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苍梧法院决定组织法院干警对林清奇的物品进行强制搬迁。
在实施强制搬迁前,执行法官卢勇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一方面,积极向上级法院与县委政府汇报相关情况,请求镇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助;另一方面,科学配置执行人员,并制定了现场突发状况应急预案、搬迁物品处置方案等。
7月27日上午8时,在执行局局长潘锦波的带领下,执行队伍驱车奔赴石桥镇。到达现场后,随行法警即刻拉起警戒线封锁现场。上午10时,执行法官下达执行命令,强制开锁进入搬迁的房间,全景摄像完毕后,执行法官下达强制搬迁命令。根据执行计划安排,执行现场外围由四名法警维持秩序,现场内部由三组共六名执行人员登记物品,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整个强制搬迁行动平稳有序进行。
执行人员逐一对搬迁房屋内的各种杂物进行登记,不知不觉已到正午。现场出现了许多围观群众,借此机会,执法干警对群众进行相关法律的解说,现场上起了生动的普法宣传课。直至下午14时,在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法官完成保管手续,妥善处理好了被执行人林清奇的物品存放问题,整个强制搬迁工作才告一段落。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哥哥的好心帮助,竟引起弟弟“占房”的野心,但法律是公正严明的,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哥哥的房屋终于得以恢复原状。
历年来,苍梧县人民法院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仅今年上半年就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20人次,限制高消费34人次,限制出境34人次,罚款2人次35万元,拘留1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人次,用实际行动震慑老赖,判决书从来不是“一纸空文”。
察看搬迁物品
(莫富森 张玮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