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万秀区法院副院长黄秋红带领梁木水等多名法官来到万秀区百花冲棚户区改造现场开展“特色司法服务月”之“法律特色服务进社区”活动,专门设置现场法律咨询点,为棚户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
“我们兄弟姐妹五人在拆迁办共同签订了拆迁财产分割协议,现其中一人以计算有误为由反悔拒绝签字,导致拆迁补偿费不能领取,我们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拆迁办能否以此理由不分钱?我们能否告拆迁办?”
“屋地是我大伯的,大伯生前没有结婚,当时我在屋地上建了木板房,一直由我纳租、居住、管理,后面我大姐过来与我一起住,约定房屋共同共有,后来大姐一家人一起过来住,在原来一层基础上又建了两层,现在房子拆迁了,对改造后的房屋我是否有所有权?”
“如果我百年归老了,改造后的房屋怎么由我儿子继承?”
……
活动现场非常热闹,居民们争先恐后地就棚户区改造产生的房屋确权、继承等法律问题向法官们提问,炎炎夏日,酷热难耐,都没有削减法官们为居民服务的热情。针对居民们提出的问题,法官们耐心、细致地一一回答,能够当场处理的,当即解决;如纠纷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的,做好诉讼辅导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处理;如当事人坚持通过诉讼途经解决纠纷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起诉时需提供的材料、诉讼程序等。
棚户区改造是本市重大涉民生工程,影响到居民的切实利益,万秀法院积极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引导社区居民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获得了棚户区居民的一致好评,万秀区法院将继续推进“法官进社区”活动,使之常态化,让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
活动现场
(莫小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