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起纠纷 法官调解送清凉
    ——龙圩区法院巡回法庭成功调解7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7-27  分享到:

古语云小暑不见日头,大暑晒开石头,2016年722日,在这个能“晒开石头”的时节里,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的女法官们组成巡回法庭冒着高温酷暑来到农业银行苍梧县支行进行开庭审案,当场成功调解三个联保小组七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7月初,龙圩区法院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苍梧县支行三个联保小组联保系列案件,案件诉求三个联保小组中的七户农户被告人归还拖欠的银行贷款。“联保小组贷款”是银行为三户及以上相互熟悉、自愿组成联保体的农民提供的短期融资业务,成员之间互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每三户组成一个联保小组。该贷款方式金额少、时间短,每户贷款不超过五万,联保小组成员总共贷款金额不超过十五万,每笔贷款时间不超过一年。

龙圩区法院民二庭主办法官李亦歆经过认真审核证据以及了解到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后,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免于当事人在高温之下长路奔波,即刻决定启动巡回审判工作模式,由民二庭法官组成巡回审判工作组赴农业银行组织原、被告进行开庭调解。

722日,由于经过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其中两个联保小组案件很快顺利调解成功,但在最后一个联保小组的调解过程中,由于其中两户已经还清贷款,只剩下一户没有按时偿还,因此其中两户联保户提出意见,他们认为已经把自己所欠的钱还清了,其他人还不还款以及还款多少与自己无关,自己只需要承担催促责任,银行没有理由要求他们承担还款责任,银行应当去追究直接的欠款人,从而拒绝在调解笔录上签字,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现场办案经验丰富的民二庭周燕贞庭长见此情形,立刻对当事人进行说理释法。周庭长指出,当初借款的时候各方已经和银行签订了联保协议,协议中约定三方有相互担保的责任,一方不还钱另外两方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无法避免的,并且没有担保的话银行在借款的过程中也承担很大的风险。并且联保小组各成员也是亲朋好友关系,目前欠款不多,大家应该互相帮助,相互扶持。借款人也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按时偿还,不要因此伤害了朋友亲戚间的感情。通过周庭长的耐心解释,两户联保户最终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最终三个联保小组七件案件顺利调解成功,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龙圩区法院自成立以来,一直面临异地办公、群众诉讼难、诉讼成本高等问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根据实际调研,提出了“走出去、动起来,让司法更贴近群众”的工作方针。该系列案件的顺利调解是龙圩区法院积极致力于为民司法、便民司法的一个缩影,法官们贴心的上门司法服务在这炎炎夏日也为当事人送去了一股清凉之风。

周燕贞庭长现场说理释法

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钟冬连  李亦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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